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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6-02-13 来源:江丰官网
《广州市江丰健康食品产业园》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2018年修正,2018年12月29日起施行)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2019年1月1日起施行)等相关要求,对“《广州市江丰健康食品产业园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进行信息公示,以便了解社会公众对本项目建设的态度和本项目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和建议,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
(一)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的网络链接及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通过网络链接下载本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
链接:https://pan.baidu.com/s/1aDj32D6iUyA72BreJInevg
提取码:xiju
(二)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主要为项目所在地周边的民众和团体。
(三)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如下:
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W020181024369122449069.docx
(四)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本次公众参与将采取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征求公众意见,在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过程中,公众均可提出与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公众可以通过以下方式反馈相关公众意见表:
(1)发送邮件至建设单位电子邮箱(jfsy01@kwangfeng.com,王工)或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电子邮箱(672070312@qq.com,胡工);
(2)信函传递。(信函接收地址:广州市白云区江高镇松岗街128号,接收单位:广州市江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收件人:王工,联系电话:020-86200168)。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提出意见时限:自公告起10个工作日。
公示单位:广州市江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公示日期:2026年2月13日



